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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事故动歪心 没串口供露马脚

2021-03-04 10:37:23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警示语已经强调了无数次,但总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2020年4月12日陈某报案称其驾驶标的车行驶至福清市XX公交站附近发生碰撞,造成标的车的交通事故。”由于是单方事故,驾驶员又是酒后驾驶,自知理亏的他为了能让保险公司理赔受损车辆,就隐瞒了喝酒的事实。结果却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我司承接此案,收集案件相关当事人的信息,首先前往事发现场进行复勘,现场位于XX公交站附近沙场旁边一转弯处,现场周边无直接监控覆盖。


走访旁边沙场工作人员,经了解得知事故发生时间为6时许,当时沙场工作人员听到响声后便出来围观,标的车碰撞路侧灯杆后继续撞树,当时车内两名男士,通过照片辨认,知情人确认驾驶员为陈某无误。事发后二人在现场停留了大约半小时之后便离开,中午前后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将车辆拖走,傍晚时分陈某返回现场报案,并向沙场工作人员询问车辆情况。


掌握以上信息后致电被保险人陈某航,与其约定近期见面。但陈表示近期较忙,到期空闲后再联系。几天后再次致电被保险人陈某航,陈还是说没时间。核查员只得先与报案驾驶员陈某见面了解事发经过,制作详细笔录。


经了解得知标的车被保险人陈某航为陈某哥哥,车辆平时都是陈某自己在使用。事发当日6时许其驾驶标的车返回XX村时途中发生事故,事发时车内就自己一人。事发后陈从车窗逃出,之后借用路人的手机联系其父亲,并由其父亲通知其哥哥陈某航;其哥哥到达现场后带其前往城头卫生院进行检查,在卫生院打完点滴后便回家去休息,傍晚时分才返回现场报案处理。索取陈事发时间段的通话清单及微信聊天记录,内容与其所述基本相符。


调查至此发现两处疑点:首先根据沙场工作人员描述事发当时车内有两人,但陈某却说当时只有自己一人,其次标的车碰撞路灯后又继续撞到树上,驾驶员对突发情况反应不及时,导致撞击两次才停下,有酒驾嫌疑。


于是核查员决定前往城头卫生所向事发当日接诊的医生了解当时情况,但是未获取到有价值信息。致电相关知情人,确认事发当日现场情况,果然知情人告知当天其在现场与驾驶员沟通过程中发现驾驶员存在饮酒行为。


核查员再次与驾驶员陈某见面,就案件目前掌握的信息与其进行协商,明确事发时其存在酒驾行为,案件无法进行赔付。但是陈否认核查人员的说法,坚称事故真实发生,要求正常赔付。


核查员只得前往事故处理单位,向事故民警反映案件目前已掌握的证据材料,民警知悉案件情况后表示后续会协助处理,待有结果后再与核查人员联系。次日陈某致电核查人员,申请撤销此案件,并约定签署放弃声明书。


经核实,本案存在酒驾行为,被保险人陈某航同意放弃此次事故的全部理赔金,并签署放弃声明书。


车祸猛如虎,此言不虚。在酒精的麻醉作用下,不仅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还会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饮酒后引起的视觉障碍,造成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视野大大减小,事像模糊,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因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